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按照《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爱体育全站app手机版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玉蓉、徐园媛
副组长:郑涛、马晟坤
成员:李红秀、陈雪钧、蒋霞、王熠珏、樊信友
工作秘书:马宪刚
纪检监督:唐军
二、总体原则
本细则以《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以下简称《审核办法》)规定为基础,审核2024年硕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4级硕士研究生。
三、拟申请人员类别
拟招收硕士生的教师均须申请参加2024年招生资格审核,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我院原已聘任在岗的硕士生导师;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校全职在岗人员;
(三)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校全职在岗优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四)因学科发展需要,由学校或学院聘请的校外导师。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恪守学术道德,能正确行使导师权力,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
3.专业素养扎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要求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及科研素质,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应具有较强行业实践能力。
4.年龄要求:截止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原则上应该能够带完一届研究生。年龄在45岁以下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学术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发表一般期刊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标准及指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获厅局级(含)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3项(篇、部)。
2.近三年发表CSSCI核心版期刊论文或以上级别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或以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部。
3.近三年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2篇。
4.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三)项目及经费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目前正在主持至少1项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保证硕士生课题研究的需要,横向项目必须有到帐经费。
2.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申请审核时有可以满足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经费。
(四)相关说明
1.以上论文、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成果限于所申请的学科专业范围之内;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的研究,其成果亦应与所申请的学科专业相关。
2.一般期刊论文仅限第一作者。核心期刊以国家公布的目录为准,可认定指导的研究生排第一、导师排第二的论文。
3.科研奖励认定以《重庆交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和《重庆交通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依据。
4.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统计时间为: 2020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
五、免审条件
按重庆交通大学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执行。
六、硕士生招生指标
(一)首次招生的硕士生导师当年限招1名;未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生的导师每年不超过2名;其余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5名。
(二)每名硕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硕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15人。
(三)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确定为存在问题或不合格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暂停招生2年。
(四)因导师未能履行职责,导致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或违法乱纪行为,暂停招2年。
(五)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一年内出现两篇及以上或者连续两年出现有学位论文盲审未通过情况的,减少招生名额直至暂停招生。
(六)其他情况参照《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执行。
七、审核程序
拟招生的硕士导师本人填写相关表格,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依据《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及学院实施细则,结合申请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科研条件、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应到委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同意者视为通过。
评审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再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八、附则
(一)允许导师跨学科招生,但所跨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不得超过三个(导师在同一类别的学硕、专硕招生不视为跨学科)。导师跨学科招生必须征得所跨学科同意,且符合所跨学科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批条件,并按上述程序正常申请。
(二)校外人员(学校特聘教授除外)申请我校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和本校人员相同。
(三)首次申请硕士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限申请1个学科,已聘任在岗的硕士生导师跨学科申请硕士导师招生资格限申请新增1个学科。
(四)若审核后出现导师的招生人数小于实际招生人数的现象,由学位委员会讨论解决。
(五)申请人填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取消其硕士生招生资格。
(六)校外导师需要提交本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九、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招生资格申请人填《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2024年全日制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符合免审条件的填《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二)跨多个学科申请硕士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每个学科填1份《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同时《2024年全日制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不同学科分别填1列。
(三)招生资格申请人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6点前发送申请材料电子版(包含近三年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到指定信箱408644864@qq.com(邮件名称为:学位点名称+姓名),并提供纸质材料(包括所填表格和支撑材料,2023年通过招生资格审查导师可只交2023年新增成果纸质支撑材料)至马老师处。
(四)学院暂定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2023年12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62652563
附 件:
附件1. 《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2. 《2024年全日制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3.《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4. 《2024年爱体育全站app手机版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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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